乌海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十一五”规划
“十五”期间,乌海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稳步发展,形成了市、区、镇(办)、社区(村、嘎查)四级,覆盖全市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网络,药具免费发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本地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再生产类型历史性转变,满足群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基本需求,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十一五”时期,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的意见》、《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将药具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实现药具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工作“十一五”规划的指导精神和具体要求,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坚持把计划生育药具作为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以免费发放为主体,以社会营销为补充,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新机制,促进计划生育药具事业健康发展,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十一五”期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目标是:保证药具免费供应主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药具免费发放工作机制,同时不断丰富药具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增加药具工作的科技含量,使用药具有效率达90%,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需求,提供优质服务。加强药具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干部队伍。加快药具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有效的计划生育社会营销网络,为药具事业的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二、具体任务和指标
(一)加大计划生育药具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逐年加大对药具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药具工作的业务建设及人员培训教育等各项经费落实,并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争取药具工作经费的专项投入,增加市、区、镇(办)、社区(村、嘎查)四级药具储存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
(二)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发放、随访工作。按照“畅通渠道、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益”的原则,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后服务半径扩大工作人员相对减少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网络。城市主要依托社区,农区主要依托计生服务网络,坚持专(兼)职药具管理人员发放与志愿者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行领取相结合、手工发放与自动发放机发放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继续坚持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以现居住地发放为主的原则,不断提高药具发放的覆盖面,药具使用率达到90%以上。完善药具随访制度,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常规的要求,指导育龄群众正确使用药具,并对使用效果定期进行随访,随访记录要规范,随访率达到95%以上。
(三)加强对药具计划订购、调拨、储运各环节的管理。按照以需求订计划的原则,科学编制药具计划,合理调拨分配库存药具。市、区、镇(办)进一步完善药具编报制度、调拨制度和保管养护制度。做到计划合理、调拨及时、保管科学,减少浪费,药具报损率不超过5‰。
(四)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第10号部长令《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定期进行考核,违反药具管理规定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保障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五)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宣传服务工作。宣传工作是药具服务和开展“知情选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市药具站将制订统一的宣传规划并纳入药具工作考核中,各区药具站也要制订相应的计划,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传媒宣传普及药具科普知识、药具服务的内容、获取服务的途径和药具的使用常识等,让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优质药具,全面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知情选择”工作。
(六)加快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信息化建设。2007年,市药具站、各区计生服务站要与国家、自治区联网,实现药具计划、调拨、发放、入库、在库、出库管理查询的网上操作,信息流票据流同步街接。积极推动基层的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我市所有的镇(办)药具工作机构均达到有计算机、有网络、有合格操作人员,初步形成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
(七)加强避孕药具质量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把好药具的出、入库、在库、发放过程中的验收、养护和验发关,做好检查记录。有效地监控和处理本辖区内的药具质量及不良反应事件,做好药具的不良反应资料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八)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试点工作,尝试不同的社会营销方式,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生殖保健需求,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九)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市药具站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独立建站,负责本地区的药具管理全面工作。各区服务站配2-3名专职药管员,镇服务站、街道办事处要配备专职药具工作人员1-2名,确保人员到位。
加强各级机构中的专业人员配备。市、区两级药具管理机构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要达到80%。其中必须配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医药专业人员和计算机操作维护人员。镇服务站、办事处的药具专职人员要有中专以上的医药专业学历,并会计算机操作。社区(村、嘎查)的基层药管员,按照在35岁以下具有初中的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的标准进行公开择优选配。
(十)建立、健全人才引进、选拔、培养机制,加强培训教育和能力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计划生育药具行政管理队伍、计划生育药具技术服务队伍、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队伍。
(十一)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