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战略部署,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工作大局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建设一支适应21世纪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的高素质、职业化的干部队伍,为完成“十一五”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队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按照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标准,全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活动,努力塑造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务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遍接受一次新一轮的专业知识培训,认真落实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全市镇(办)以上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中,95%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40%以上,市、区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村(居)级计生工作人员90%以上达到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30%以上。各级计生服务机构从事计划生育临床技术服务人员,30%以上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70%以上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认真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应按照《执业医师法》,分别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资格;10%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40%以上具有中级技术职称,镇级计划生育服务站中至少有1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抓好各级党政分管领导的经常性专门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做好市、区、镇(办)三级党政领导的培训工作;及时抓住换届或调整领导班子的机遇,对新任分管党政领导进行上岗培训。“十一五”期间,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依托市委党校,举办1-2期镇(办)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新任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
(二)重点抓好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坚持“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师资力量,继续采取分级培训和跨级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培训相结合、举办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分级、分类、分批抓好培训。
按照《公务员法》要求,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公务员和从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以人口理论、政策法规、服务能力和行业作风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知识培训,培训教材以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教材为主。培训工作要具有针对性,区以上公务员着力增强创造能力、管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能力;区以下公务员着力增强执行能力、服务能力和宣传咨询、政策法规、人口统计、群众工作等一专多能的本领,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成为本领域业务方面的行家里手; 全系统工作人员每年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并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各区人口计生部门要主动争取组织、人事和党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联合举办培训班和颁发证书,在镇(办)、村(居)两级逐步推行计生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上岗资格的,组织其参加脱岗培训,经培训仍不适应现岗位的,调整到其它岗位工作。
(三)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力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人口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短期培训、临床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的规定,区服务站每年选派1名技术人员到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3个月,镇服务站每两年选派1名技术服务人员到区级以上医院或市、区服务中心(站)进修1-3个月。真正使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为本学科、本专业、本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成为人口计生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的业务骨干,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技能和优质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到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要达到100%。
(四)加强在职人员学历教育。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后备人才培训和在职人员的学历教育,逐步改善干部队伍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积极引导、支持和组织在职公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大中专院校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提高学历(学位)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学习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村(居)级普及中专学历教育,倡导参加大专学历教育。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制定相关鼓励和保障政策,建立并完善后备人才培养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创造全市人口计生队伍教育培训的良好环境。干部教育培训是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搞好教育培训工作与其它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和协调,保证教育培训任务的落实。各区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同时,应根据需要和要求开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确保本单位所有干部及时更新知识,适应工作需要。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评估,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市、区两级党政分管领导和市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及区人口计生部门科